质押典当/
您当前所在位置:主页 > 质押典当 >

质押和典当有区别么?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23 浏览次数:次  编辑:admin

    现在很多人在遇到继续用前的时候会选择贵重物品抵押典当,这就让很多人误认为抵押和典当是一样的,其实抵押典当是两个不同的事情(有区别),下面奢宝网就为大家从法律方面为大家分析抵押典当的区别。

    这里大家需要首先明确抵押和典当都在建立在借贷关系的基础上的,都是抵押典当公司为了降低贷款风险、确保借款人及时还款而采取的措施,但是抵押和典当在法律层面又存在以下几点四点不同:

1、范围

    首先抵押和典当在范围上就有很大的区别和不同,通俗的说典当可以用房地产权去抵押也可以用各种财产权利去以物质押,根据我国目前的《物权法》相关规定可以抵押的既能是房地产、土地承包经营权又可以是各种交通运输工具、射出设备和成品、半成品商品等。

2、担保物处理

    抵押典当对于担保物品的处理程度是有较大差别的,一般来说典当在超过当期或者超过续当期限五天以上的,典当人不来赎回当物也不进行续当就会成为绝当,这个时候绝当物品价值如果低于三万元时可以抵押典当公司自行处理(变卖等);如果典当物品价值超过三万元必须依法委托拍卖处理。而抵押和典当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到期后的抵押物品的处理方式上存在很大不同,一般来说在抵押物品还款期限未到之前抵押典当公司无权对抵押品进行折现或者拍卖处理,而即便抵押物品所有人到期未归还相关款项时,抵押公司(抵押权人)也不可以直接把低压物品进行折现和拍卖等操作,必须在和抵押物品所有人进行协议后才可以对抵押品进行拍卖、折现等,如果抵押物品所有人既不具备还款能力而又不同意对抵押品进行拍卖折现偿还的,这个时候抵押典当公司就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抵押典当介绍图

3、担保物品受偿程度

    抵押和典当另一个不同之处就在于受偿程度的差异,对于典当物品来说价值低于三万的典当物由典当行自行处理(特别注意:亏钱、赚钱自己负责、损溢由典当行自己负责),而当典当物品价值超过三万进行拍卖的时候,如果拍卖所得的收入在偿还抵押典当公司的本息及拍卖手续费之后,如果还有剩余的钱就必须归还给典当物品所有者,如果超过三万的物品拍卖后还不足以归还抵押典当公司的本息还需要继续向典当者追索。

    而对于抵押来说不管价值的高低在受偿程度上是完全一样的,无论抵押物拍卖金额多少只要超过抵押债权的部分都要还给抵押人,而拍卖后不足债权的部分还要抵押人继续进行偿还。

4、其他区别

    比如典当要求典当者和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个人(只能够拿自己的东西去典当),而抵押的话允许抵押人和借款人不是同一个人(在别人的允许下可以拿别人的东西去抵押);其次就是抵押和典当在时间上存在不同,一般来说典当的期限应当在六个月以内,而抵押对于时间是没有限制的。

    以上就是抵押典当公司奢宝网为大家详细介绍的抵押和典当区别,希望大家在抵押和典当前认真了解他们的区别。

< 上一篇:名表回收流程

> 下一篇:质押典当注意事项